承接五项改革试验任务 实施十大基础工程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蒋君芳)2月7日,记者从成都市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于近日复函《关于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原则同意四川成都西部片区等11个试验区方案。
四川成都西部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范围为温江区、郫都区、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邛崃市、大邑县、蒲江县等8个区(市)县全域。
成都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成都承接的试验任务包括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和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等五项改革任务。“此前,围绕国家赋予的五项改革试验任务,试验区8个区(市)县已率先探索了一批经验做法。”
记者了解到,在落实国家改革任务的基础上,成都还将在试验区内实施十大基础工程。具体包括都江堰精华灌区生态建设和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西部区域旅游环线公路工程、西部区域旅游环线轨道交通工程、天府水源工程、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大熊猫国家公园工程、都市现代农业提升工程、特色镇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工程、城乡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工程、城乡公共服务品质提升工程。
“这些工程项目将串联和覆盖试验区的产业功能区、特色镇、旅游景点、精品林盘等优势资源,促进城乡人流、物流、信息流的双向流动,实现引流、聚人、兴业。”成都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许多工程将解决西部区域的现实发展需要。(记者 蒋君芳)
文章来源:《西部学刊》 网址: http://www.xbxkzzs.cn/zonghexinwen/2021/0210/5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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